重庆医保的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的医疗服务和费用情况有所不同。以下是重庆医保报销比例的一些关键信息:
门诊报销比例
老年居民、失业人员、征地保养人员在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乡镇等基层医院就医的,按50%的比例结付;
在非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乡镇等基层医院就医的,按40%的比例结付;
在区(县)级医院、专科医院就医的,按35%的比例结付;
在市级及市级以上医院就医的,按30%的比例结付;
在校学生、少年儿童在市区定点医疗机构就医,统一按50%的比例结付。
住院报销比例
参保人员每次住院起付标准以内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负担;
累计在4万元以内的部分,医保基金结付75%;
4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医保基金结付80%;
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,医保基金结付90%;
连续住院超过180天的,每180天作一次住院结算,超过180天的部分按再次住院处理。
大病保险报销
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6901元/人•年;
超过起付线的自付费用,大病保险按比例支付。
请注意,这些信息可能会随着政策的更新和调整而变化,具体报销比例和条件请以最新的官方发布信息为准。如果您需要最新的详细报销比例信息,建议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险管理部门或访问官方网站获取最新数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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